用餐:自理
住宿:
早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赴无锡,游览【灵山大佛景区】(景点门票包含五印坛城价格210元/人,游览约5小时):观看【九龙灌浴】,体验释迦摩尼出生场景;走五明桥,摸佛掌,沾福气;参观有“山连鹫岭,法继慈恩”的千年古刹——祥符禅寺;瞻仰高达88米的“五方五佛”之东方“灵山大佛”; 走216级“登云道”,抛人生的108种烦恼,实现108种愿望;抱佛脚,讨运气。亲临灵山三期建筑主体,大型汉传佛教建筑——【梵宫】体验美轮美奂,如法如律,庄严神圣,雄伟壮观的佛教建筑,欣赏震撼心灵的大型音乐史诗《吉祥颂》的演出。(表演不确保一定预约到;如未能预约到而一定要观赏请排队自购演出门票,费用自理)。然后参观灵山大佛景区的藏传佛教建筑【五印坛城】:五印”是指佛的五种手印,即施无畏印、与愿印、说法印、触地印和禅定印,也称“释迦五印”。五印坛城,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高度31.55米,共计六层;五印坛城置身于一大片清澈的水面,这就是香水海。佛教认为,世界有九山八海,中央是须弥山,周围为八山八海所围绕。除第八海为碱水外,其他皆为八功德水,有清香之德,故称香水海。13:30在停车场集合上车至无锡灵山小镇*【拈花湾】(挂牌80元,游览约1.5-2小时)拈花湾传承灵山胜境的佛教文化,打造了一座集禅意和旅游为一体的度假目的地,给游客带来一种“清晨早起漫步草木间,听着不远处灵山胜境的钟声,诵一段经、品一壶清茶,净化心灵之旅”。在拈花湾,任何一处喝茶、吃饭、品酒、听琴、闻香、沐浴、观水、经行的地方,都有与之相应的禅艺,载着你的记忆,让你将它们带回红尘。游览结束后于指定时间、地点返回,结束愉快的行程心灵之旅,返回南通温馨的家。
特别提醒:过年期间及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无吉祥颂演出。
1、交通:空调旅游车
2、门票:景点第一门票(含灵山大佛+灵山小镇拈花湾门票)
3、导服:全程导游陪同服务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1、用餐
2、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3、儿童超高产生的门票
4、景区内自行产生的费用
《游客须知》 (务必请游客仔细阅读,此须知作为签订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请仔细阅读《出团通知书》和《游客须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或门市,出游当天必须按此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再次通知客人出行事宜;
2、此旅游团价格为各项旅游服务打包组合特价,特殊人群(军人、老年人、残疾人、记者等)不再享受其它优惠,门票、住宿等参团享受的是团队优惠价,不可二次优惠,不产生只可退团体票价;军人、老人、记者、学生等特殊人群按照常规价格报名,上车后须经过导游核实相关有效证件是否符合景区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后再决定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特殊人群优惠价格高于团队价格不享受再优惠(即不可享受折上折,优惠政策只可以按照一种标准享受),未携带证件者按正常游客处理(请携带好相关有效证件);
3、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2小时内,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10%; 出发前48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20%;出发前24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30%;出发前12小时内或迟到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只退还原旅游费用的20%;
4、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成本退还旅游者;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游览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5、年老体弱者参加旅游,须有成年人陪伴;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健康状况等原因,旅行社有拒绝收客的权利。未作健康说明的游客将视同身体健康适合本次旅行,旅游途中因健康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代报名者承担;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
6、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不占车位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7、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游客行程中,游览景点及上下车、过马路等情况下请注意人身安全;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游客参加漂流、乘船、景交时严格按规定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漂流途中双手握紧皮筏扶手,头部严谨伸出筏外,禁止人员跳入水中嬉戏;因漂流比较惊险刺激景区建议(1.2米以下儿童及55周岁以上老人)不宜参加。
9、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0、此团满12人开班,参团人数不足,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旅行社可与其他旅行社类似行程并团或安排延期出团或改走其他线路,不保证原先安排座位号;游客也可以选择退团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当全额退还旅游款项,不另外承担赔偿责任;
11、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12、游客有责任遵守团队纪律。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而耽搁行程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依据新《旅游法》第66条:旅游者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县区游客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县区接送不派导游随团,由司机直接带到南通,导游统一在南通接团;免费安排接送的车辆不安排位置号,先来先坐;由于县区游客接送站点较多,如因堵车、路况、部分游客不守时等原因造成旅游车误时,请客人给予谅解;
14、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损失的,旅行社将参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15、游客应当遵守国家发布的文明旅游公约,提倡文明游览,游客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文物和公共财物。
本行程单为旅游合同附件,已签订旅游合同者即视同已认可上述各项说明。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旅游者和导游原则上应在现场协商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旅游结束后由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分歧较大,可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系旅游者原因,导致纠纷升级或损失扩大化的,由旅游者承担相应费用。
※此须知将作为合同附件,仔细阅读后如无疑意请您签字确认。
A、感谢您对阳光旅游的关注,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出发前请务必按照《旅游法》的规定与我们签订旅游合同,我社特别声明:在您不便亲自来我社签订合同时,电子版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行程单、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均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B、为了让您有一个顺利而愉快的假期,请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我们将对您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由身份信息错误引起的航班等其他损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C、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有任何不满或投诉,请立即拨打我社质检部门的电话:0513-89012303,或致电南通市旅游质量监督所:0513-85099110,《旅游质量意见反馈单》是您对本次旅游的最终评价,我们很乐意能得到您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D、您可以选择网银支付、支付宝支付、信用卡支付、转账支付,现金支付,上门刷卡,请在支付前核对我社的收款账号,旅游结束后及时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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