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
住宿:
1、 年收入50万人民币以上具有足够经济能力者本人及同行家属(同一生活来源的二等以内的血亲和姻亲);
2、 副申请人的家属签证首次赴日及5年有效期内再次赴日可以单独前往;
3、 旅游条件(仅限首次):a、以观光为目的,首次赴日对访问地点无限制。b、从入境到离开日本的日程管理、住宿酒店必须由旅行社统一办理,签证申请前请确定在日行程和住宿酒店。
1、护 照 |
有效期(距出境日)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护照必须有本人签名); 如果首次使用换发的新护照,一定要同时提供旧护照; 如旧护照遗失等、请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写情况说明(并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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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 片 |
六个月之内2寸或4.5×4.5的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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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证申请表 |
黑色签字笔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名、签证申请表上的签名必须同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签证表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
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
请按样本完整填写 |
4、 个人信息 处理同意书 |
本人黑色签字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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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份证明 户 口 本 |
身份证(学生证、退休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同行且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如子女随行且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面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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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职人员 |
提供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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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办个签要求 |
日本领馆要求:凡年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并能提供以下四种证明之一的人士,方可申请多次赴日旅游签证,且不得以房产或存款证明代替。 A.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B.近12个月工资银行卡对账单(项目栏显示为“工资”),仅有现金进出帐户的记录的对账单不做参考对象。 C.税务局盖章的《年收入5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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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辅助资产证明 |
A、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B、银行大额存款证明,或定期存折、存单复印件(大额存款); C、购车证复印件,或者购车发票复印件。 D、基金、理财产品市值证明等。 **如提供的是申请人配偶的财产证明,则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至少提供其中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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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外领区人员 |
如持江浙沪安徽江西以外护照者,需提供在江浙沪安徽江西地区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明。如有其他情况,请具体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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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 证 金 |
出行前,按个人资料情况收取5-10万不等的保证金,没有违法行为,按时归国后归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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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要说明 |
1. 如果客人及家属在首次赴日旅游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取消了访问冲绳的日程(包括因为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取消冲绳日程的情况),客人及家属的多次签证就必须注销。 2. 签证申请后,如果申请人中止首次旅行,其同行家属也必须注销签证。 3. 签证申请后且入境日本之前,首次旅行的日程发生变更时,要在入境日本之前向领馆报告,并提交新的日程表、机票及酒店预约单;如果变更后的行程中取消了冲绳日程时,领馆将注销其多次签证;但是如果行程变更后不能确定何时出发,或者变更后的出发日比原计划晚一个月以上的情况,必须连同客人的护照提交领馆,注销其签证。 4. 如果申请人有不当行为,本人及所有家属的签证将被注销;如果家属有不当行为,本人及所有家属的签证也将被注销。 5. 再次赴日时,一定要在入境审查时携带相关材料证明入境目的是属于“短期滞在”在留资格的范畴。(如:滞在预定表、表明日本访问单位 与本人关系的材料等)。 6. 持冲绳、东北多次签证赴日时,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 7. 持冲绳、东北多次签证,有效期3年。每次在日停留为30天以内;一年内在日本的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180天。 8.如果在入境日本时因客人本人原因被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拒绝入境,与本公司无关,不可要求任何退款或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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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 国 销签 |
1.离境日本办理乘机手续时,务必让值机柜台职员在本公司为您准备的《归国报告书》上盖章,带回原件以便销签,否则会影响您以后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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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客服:0513-85106633 出境旅游:0513-85593533 国内旅游:0513-85502593 散客预订:0513-8357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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