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
住宿:
◆ 赴日本个人旅游签证(单次)办理须知:(所需材料)
1、年收入1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者;
2、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探亲访友及商务活动的形式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3、从入境到离开日本的日程管理、住宿酒店必须由旅行社统一办理,签证申请前请确定在日行程和住宿酒店。
1、护 照
有效期(距出境日)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护照必须有本人签名);
如果首次使用换发的新护照,一定要同时提供旧护照;
如旧护照遗失等、请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写情况说明(并本人签字)。
2、照 片
六个月之内2寸或4.5×4.5的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
3、签证申请表
黑色签字笔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名、签证申请表上的签名必须同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签证表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请按照样本完整填写
4、 个人信息
处理同意书
本人黑色签字笔签名。
5、身 份 证
户 口 本
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同行且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如子女随行且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面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
6、在职证明
提供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办个签要求
日本领馆要求:凡年收入达到10万元人民币,并能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的人士,方可申请个人赴日旅游,且不得以房产或存款证明代替。
A.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B.近6个月工资银行卡对账单(项目栏显示为“工资”),仅有现金进出帐户的记录的对账单不做参考对象。
C.税务局盖章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8、辅助资产证明
A、银行存款证明,或定期存折、存单复印件(大额存款);
B、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C、购车证复印件,或者购车发票复印件。(以上至少提供其中一项)
**如提供的是申请人配偶的财产证明,则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9、外领区人员
如持江浙沪安徽江西以外护照者,需提供在江浙沪安徽江西地区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明。如有其他情况,请具体咨询。
*
10、保 证 金
出团前,按个人资料情况收取5-10万不等的保证金,没有违法行为,按时归国后归还保证金。
*
11、说 明
1.签证签出后,所有交通、行程、酒店变更必须马上通知本公司。
2.如因本人原因被拒绝入境者,与本公司无关,不可要求任何退款或赔偿。
*
12、回 国 销签
离境日本办理乘机手续时,务必让值机柜台职员在本公司为您准备的《归国报告书》上盖章,带回原件以便销签,否则会影响您以后出境。
*
在线客服:0513-85106633 出境旅游:0513-85593533 国内旅游:0513-85502593 散客预订:0513-83576633
门店中心:0513-85256633 投诉受理:0513-89012303 应急热线:18912286068